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31.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55倍。其中15.75亿元贷款为续借中粮集团委托贷款,可以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另外15.5亿元借款额度可提供予我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
2、交易方中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于2012年7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31.25亿元授信额度,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住宅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