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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关于滨海投资服务中心相关购房款收回的公告
作者: 津滨发展     时间: 2012-06-13 11:47:18    来源: [ 观点网 ]

我公司于2012年6月8日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支付我公司关于购买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的欠付购房款3.29亿元。开发区国资公司所欠我公司的购房款项已全部收回。

  我公司于2012年6月8日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国资公司)支付我公司关于购买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的欠付购房款3.29亿元。我公司于2009年11月与开发区国资公司签订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资产收购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以5.79亿元的价格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出售给开发区国资公司,开发区国资公司分别于2009年支付我公司2亿元,2011年支付我公司5000万元,加上本次支付的3.29亿元,开发区国资公司所欠我公司的购房款项已全部收回。

  该款项的收回,冲回了我公司2011年关于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632万元,为我公司本年度增加2632万元的利润总额。此事项的历史进展请见巨潮资讯网如下公告:

  1、2011年6月25日,2011-21号公告

  2、2011年7月20日,2011-23号公告

  3、2011年11月24日,2011-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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