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月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4亿元收购贵州省纳雍县沙子岭煤矿和旧院煤矿探矿权。
公告称,公司拟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大队、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一〇六地质大队和盛鑫矿业同意将贵州省纳雍县沙子岭煤矿探矿权和旧院煤矿探矿权协议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6.4亿元。
新湖中宝承诺该矿权转让至公司后,公司不得再次转让,必须用于纳雍县煤电化一体化项目配置资源,否则见证人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政府有权收回该矿业权。如公司不能达到《转让协议》中受让探矿权的合同目的,纳雍县人民政府也承诺在公司不能取得探矿权后30日赔偿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据悉,纳雍县沙子岭煤矿矿区保有资源量9915万吨,纳雍县旧院煤矿矿区保有资源量970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