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3日,广东省中山市国土局发布东区沙岗村12块住宅用地拍卖转让公告。
公告显示,该12宗宅地均位于东区沙岗村,公园路西北方向。土地的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至2082年1月10日。
另12宗宅地面积均不大,总面积2258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为226.9平方米,面积最小仅为180平方米。但12宗地的均价一致,为4500元/平方米,折合约299万元/亩。
根据出让要求,该12宗地最大建筑限高2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若涉及超容积率补地价有关问题的,将由竞得人按《中规通[2007]28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12宗宅地仅适用于建设私人自建房。
该12宗地块将于4月27日进行公开拍卖转让,按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价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