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福星股份3月23日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向天津瑞誉投资合伙企业获得武汉市武昌区三角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委托贷款额为人民币1.3亿元,贷款利息按12%年利率计算,手续费为贷款总额的0.1‰,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福星惠誉表示,本次担保有利于福星置业向银行顺利贷款,为项目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福星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没有为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外,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及权限范围内,结合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协议,并签署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银行综合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12年3月24日至201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