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1日,中海宏洋宣布,公司此前建议发行的22亿港元可换股债券已全部认购完成。
董事局宣布,根据认购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已经达成及认购协议于2012年3月21日完成。可换股债券发行予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经扣除佣金及开之后,债券发行之估计所得款项净额为21.4亿港元。
3月14日,中海宏洋宣布,建议发行2017年3月21日到期,本金额22亿港元可换股债券,初步换股价12.532港元,较对上收市价溢价30%。若该笔债券悉数换股,将可转换为1.76亿股,占已发行及扩大後股本11.54%及10.34%。
中海宏洋称,预期集资净额21.7亿港元,将用作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为内地物业投资及发展提供资金,及偿还于无抵押信贷额已提取的4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