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9日,太原首次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两宗地,此次出让地块隶属于原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其中,宗地一位于并州南路132号,并州南路以东、山西新华印刷厂以北,出让面积6481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出让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容积率最小4,最大为4.5,绿化率最小35%,起始价21635万元,最终成交价为8.74亿,被陕西鑫盛联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
宗地二宗地二位于并州南路132号以南,并州南路以东、储备用地以北,狄村用地及太原衬衫厂、司法厅用地以西,出让面积21132.7平方米,出让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容积率最小4,最大为4.5,绿化率最小35%,起始价6816万元,最终成交价为3.3亿,被太原锦荣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竞得。
而且,竞得人首次没有在竞拍现场签订土地合同,而需要在与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商品住房限价销售合同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据悉,本次通过“限房价、竞低价”出让的两宗地,曾于1月31日挂牌出让,到3月2日挂牌截止时,宗地一最高报价已达54527万元,宗地二地块最高报价达到了15309万元,最高报价已超出周边地价,并接近太原历史最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