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海外宏洋集团10月24日发布公告宣布,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北京中海宏洋(原称北京光大)以总现金代价7.1亿元人民币(约8.659亿港元),向卖方甲、卖方乙及卖方丙收购北京通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共55.5%股权及初步投资。
交易完成后,北京中海宏洋将持有北京通惠房地产100%股权,包括其于通惠河项目的所有权益。
根据该协议,倘北京通惠房地产开发未能于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晋商大厦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北京中海宏洋须向其中一名卖方甲支付赔偿金额。
北京通惠河项目为住宅及商业发展项目,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砖厂胡同54号,占地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可开发建筑面积约9.19万平方米。
中国海外宏洋表示,2007年5月,原北京光大(北京中海宏洋)与卖方甲、卖方乙及卖方丙订立合作协议开发通惠河项目。由于订约方之间就执行合作协议存在争议,通惠河项目开发进度缓慢。
此次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北京通惠房地产将成为北京中海宏洋的全资附属公司,这将允许北京中海宏洋行使实际控制权,加快通惠河项目的进度,同时提升通惠河项目的品牌形象及市场知名度。
公告显示,卖方甲为山西中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业务;卖方乙为太原吉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及销售业务;卖方丙马晓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