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5日,上海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上海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征税的政策仍将按照税务总局的原有政策执行,目前没有变化。
根据《婚姻法》新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近期该法案实施后,上海市各个房地产交易中心迎来众多咨询市民,而南京推出的“婚前房产证上加夫妻对方名字需缴3%契税”的消息更是被部分市民认为是极度不合理的。
对此,上海市法律界人士表示,自从《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以来,不仅解释本身受到各种不同的质疑之声,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联动政策亟待相关部门做出解释和更新。南京这一新规的施行或存在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