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广州市“三旧”办通报了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最新进展,并首次明确城中村无证物业将按照有证物业相同的标准进行补偿。
广州市“三旧”办表示,《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核算指引(试行)》已经获得原则通过,即将对外发布。其中首次明确了城中村无证物业的补偿标准,只要是2007年6月30日前建的城中村无证物业,均可在改造时按照有证物业同等标准测算补偿,判断依据是国家卫星在相应时点拍摄的卫星照片。
广州市“三旧”办进一步介绍,无证物业指的是已有报建手续但没有拿到证的村集体物业,一般是村里的旧厂房。
需要明确的是,此标准不包括小产权房,任何外来人口或城市人口在城中村购买的小产权房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改造时将被认定为违建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