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0日,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案第二案开庭审理,共计11人被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亿元。
其中,起火大楼保温改造工程签约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和实际接受整体转包的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相关责任人,以及来自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两名监理,共计11人因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约定,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特别重大火灾,引发重大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被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此外,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人黄佩信、副总经理马义镑,还被指控涉嫌分别收受他人贿赂共价值62万元和94万元。
7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首次开庭审理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案,原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