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企业、机构投资者参建公租房可拥有产权
作者: 王小明     时间: 2011-03-09 10:59:03    来源: [ 观点网 ]

让各类企业,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由他们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

  观点网讯:3月9日上午,在住建部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政府光划拨土地还不足以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因此,今年住建部提出了三种公租房建设模式。

  第一种,由政府出地、政府投资、政府管理。像建设廉租住房一样,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由政府融资建设。今年中央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第二种模式,政府可以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就形成了政府出地,企业出钱,通过这样一种模式,来建设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大企业,有成千上万的需求。在满足自己企业职工公租房的需求外,还可以不断向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

  第三种模式,有些地方正在准备做这方面的尝试,当然这是一种探索,就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定了性的土地,它的用途就是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事其他行业但是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由他们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但是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由政府来核定以后,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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