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止地块捆绑出让及“毛地”出让
作者: 见习编辑 刘满桃     时间: 2011-01-05 09:55:46    来源: [ 观点网 ]

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观点网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于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据称,取消“毛地”出让,就是国有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交易,将由政府收储后再入市交易。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直接收储土地可以避免个别土地的一级开发进展缓慢、开发商主动或被动“捂地”的情况。

  通知还指出,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该通知还明确,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通知称,将对土地闲置、囤地炒地、非法转让土地、擅自调整容积率、违法违规建设和销售商品住房等行为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将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的情况,在当地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上向社会公布,从明年起,每季度末,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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