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该条例是中国关于土地整治上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预计在2011年3月正式施行。
据称,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促进和规范土地整治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条例》按总则、规划和计划、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管理、新增耕地指标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分为8章,共37条,定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今年10月份,国土部曾印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和省级同步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在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国的市县规划则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规划期长至2020年。
依照“十二五”规划总体建议,土地整治主要有两个要求,一是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二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据了解,目前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未来十年土地整治规划正在加紧编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