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2日晚,京投银泰发布公告称,公司在200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在为期12个月的有效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据了解,京投银泰在2009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和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200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定向增发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京投银泰称,今后公司如再推出融资计划,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进行审议、决策及公告。
据资料显示,这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1.5亿股,认购价格为每股9.49元,定向增发对象为京投银泰的两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京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1.05亿股,认购款达9.9645亿元,而中国银泰则以4.2525亿元认购了0.45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