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
情况说明及承诺》。
公告称,华发集团及华发集团下属企业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共同出资设立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的开发主体。
目前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珠海市十字门商务区马骝洲及北山咀用地总面积为534708.2平方米(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09-03"),及珠海市南湾大道东侧、希望之星学校南侧用地总面积为269677.04平方米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简称:南湾地块)。
华发集团表示,珠国土储2009-03地块目前仅用于满足十字门商务区建设资金的融资目的,华发集团目前并没有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计划,未来华发集团及下属企业也不会自行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而南湾地块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长、盈利前景不明朗,华发集团认为,南湾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将不会与华发集团目前所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
华发集团称,若将来对珠国土储2009-03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华发集团或将该地块通过托管、合作方式交由华发股份开发或以华发股份为主开发,或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将该地块进行对外转让。
华发集团还称,南湾地块项目是珠海政府要求十字门公司为完善珠海市城市功能和营造十字门商务氛围所实施的首期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会展中心及相关酒店等配套,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长、盈利前景不明朗,有别于一般的商业项目开发。因此,华发集团认为,南湾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将不会与华发股份目前所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
华发集团最后表示,除上述两地块外,在未来十字门商务区开发过程中,若华发集团及下属企业继续取得任何可能与华发股份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形成竞争的项目或土地使用权,华发集团亦会将该等项目或土地使用权通过托管、合作方式交由华发股份开发或以本公司为主开发,或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将该项目进行对外转让。
华发集团再次重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华发股份的业务发展,严格履行此前所作出的全部承诺,避免与华发股份所从事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如因华发集团违反上述及此前所作出承诺而导致华发股份或华发股份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华发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