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拆迁项目均需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作者: 姚燕云     时间: 2010-12-10 10:50:47    来源: [ 观点网 ]

所有房屋拆迁项目,于立项、规划、安置补偿资金、安置定销商品房房源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观点网讯:12月8日,苏州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区,由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审批,拿到了拆迁许可证。

  此前,苏州住建局出台《关于开展苏州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房屋拆迁项目,于立项、规划、安置补偿资金、安置定销商品房房源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通知》强调,未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拆迁项目,将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或进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备案。

  据苏州媒体报道,此前11月28日,《桐泾路西、毛家桥弄北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拆迁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也正式报送了苏州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该报告是苏州首份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据悉,《桐泾路西、毛家桥弄北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拆迁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苏州土地储备中心和金阊区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实施,主要从项目概况、项目风险分析及相应的解决办法等方面对桐泾路西、毛家桥弄北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了评估,确认该项目已具备了可以实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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