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从10月1日起实行的“限购令”没有明确终止期限,明年仍会继续执行。
观点网讯: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于12月9日向相关媒体表示,厦门从10月1日起实行的“限购令”没有明确终止期限,明年仍会继续执行。
郭俊胜指出,厦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压力仍较大,政府将坚决贯彻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办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郭俊胜表示,正式下发的《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并没有明确标注“限购”的终止期限,在政府正式颁布终止文件之前,这一政策仍然继续执行。
厦门市下发的“限购令”中规定,从10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另外,《意见》要求的“限贷”政策也将继续执行。从10月1日起,厦门市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