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8日,太原市物价局召开“太原市商品房价格申报提醒告诫会”,会上透露,从11月22日起,太原市将对全市所有在售楼盘进行价格及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
据悉,该次检查的重点是:不按规定审批经适房销售价格或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销售价格的;不履行价格申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提高价格或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通过预订、排号、吸纳会员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争购的;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哄抬房价的;有关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的。
太原市物价局强调,在检查中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1月1日起,太原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太原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规定,全面推广和实施“一房一标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