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海南椰岛11月17日发布关于《椰岛广场》项目通过规划审批及免除项目城市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公告称,公司所属海口酒厂原位于海口市龙华路43号土地将新建“椰岛广场”项目。
据悉,该新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1.56万平方米,目前已于2010年11月17日取得《规划许可证》。
公告显示,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关于免除<椰岛广场>项目城市设施建设配套费的报告》,并且免除《椰岛广场》项目的城市设施建设配套费2542.38万元,该次减免可减少《椰岛广场》项目成本2542.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