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改建议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条列》就集体土地产权使用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内容规定,经公司股章程及股东大会同意,相关机关批准,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以市价折合等方式转化为公司股本,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建筑物,经评估作价,可以直接用于抵偿债务。
此次关于集体土地产权方面的改革,使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与实际利用价值进行了松绑,加速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的流通性和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