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7日,佛山正式出台《三旧改造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旧工业区、旧村居等“三改”项目将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中具有优先权。
《意见》规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政府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在三旧项目中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照居住人口规模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同时还要求公共配套设施须与房地产开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各区应在三旧改造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和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三旧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公园绿地建设补助。
另外,根据改造项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设定了详细的绿地率指标。其中,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和体育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不得低于35%,医疗卫生用地、高等院校用地不得低于40%。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佛山市各级财政共投入80.6亿元用于“三旧改造”,成功引导357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已启动的改造项目,共启动“三旧改造”项目691个,已完成改造项目140个,其中,完成旧厂房改造项目121个、旧村居项目6个、旧城镇项目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