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8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7日接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管委会决定将兴隆山老镇区D、E、F、G、S、U、W-1、W-2、Z-1、Z-2地块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且即将进入实质性实施。上述总面积为65万平方米的地块属《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议》项下之宗地。
据悉,《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议》将于2010年7月12日提交长春经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审议通过,长春经开将与管委会按照协议之约定,办理与上述宗地相关的结算等事项。
6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曾表示,今年至2012年,长春市将完成6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及危旧房屋的拆迁、拆除工作,预计将有67万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