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于6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印发执行。根据该规定,天津滨海新区将为企业定制限价商品住房,并且不限定新区户籍,对在新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全部进行保障。
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蔡云鹏介绍,《暂行规定》推出四种住房模式:一是廉租住房,二是经济适用住房。这两种保障形式主要解决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三是限价商品住房,一类是解决具有新区非农业户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另一类是解决新区企业、单位各类人员住房困难,为企业定制的限价商品住房。四是蓝白领公寓,主要解决新区就业人群的住房问题。
据介绍,《暂行规定》在保障性住房供地政策、限价商品住房退出机制等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设计上着力体现五个创新点: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土地定向优惠供地。二是新区为企业定制限价商品住房,不限定新区户籍,对在新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全部进行保障。三是采取购房、办证分离制度。规定新区缴纳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到新区年龄25周岁以上的购房人方可办理房产证。购房满五年可上市交易,交易增值部分个人收益70%,政府收益30%。五是保障性住房实行搭配式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比例在同一小区建设,保证结构合理,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使各项配套设施完善。
蔡云鹏强调《暂行规定》的推出,将加快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和建设规模。目前,滨海新区有关部门正在对保障性住房需求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情况、调整数据、修编规划。今年力争在379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加开150至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以满足滨海新区居民和新区就业的各类人才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