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7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地比例,在今年的土地供给中,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比例占90%。
根据郑州市最新确定的土地供应计划,2010年,郑州市(含县区)住房计划供地960公顷,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比例占88.9%;郑州市市区住房计划供地577公顷,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比例占90%。
郑州市政府规定,2010年至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年度开工量不低于各类住房年度开工总量的70%;2010年,全市住房建设总量为1400万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量不低于70%。凡年内按照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认定要求开工建设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开发企业做出缓缴书面承诺后,除墙改基金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建设劳保费等政府性基金,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今年,郑州市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市廉租住房新开工15万平方米、竣工5万平方米。同时,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5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110.9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落实市重点工程安置住房建设计划,开工90.1万平方米;加大城中村村民安置住房建设力度,开工200万平方米。
据了解,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和郑州经济开发区要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积极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年内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