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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时评:清算土地增值税无需杞人忧天
作者: 孔艺华     时间: 2010-05-28 01:49:37    来源: [ 观点网 ]

本次税务总局的表态,不过是"国十条"的配套政策而已,地方政府层面恐怕并不会对此有太多过敏的反映。

  观点网 孔艺华 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再一次刺激了房地产市场早已绷紧的神经。

  该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种情况,在技术上进行了明确。“又是一则重拳”“调控新招”等声音此起彼伏。

  但事实上,土地增值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该税种从1994年便开始征收,并在2006年年底就曾明确表示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算。只是其后遭遇金融危机等大环境因素的冲击,出于对市场“从宽”的考虑,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并未得到严格而规范的执行。

  本次税务总局再次重申要从严执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显然是针对目前亟待调控的房地产市场,这点毋容置疑。但是,是否就会因此造成市场的又一次剧震?现在作出判断可能还为时尚早。

  目前,除了上海仍在咽着口水等待着新政情况的进一步发展外,其他已陆续公布新政细则的城市与地区已慢慢地进入到新政的具体执行期,“有理由”相信,地方政府层面已经对市场静以观变,短期内不会再有大动作。

  本次重申从严执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并非新鲜的事情,早在今年4月17日“国十条”公布之初,就已经明确指出,“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从这点看来,本次税务总局的表态,不过是“国十条”的配套政策而已,地方政府层面恐怕并不会对此有太多过敏的反映。

  而根据现有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是地方政府在本轮楼市调控中最应该做的事情。在过去数年的几次房地产调控中,之所以“每调必涨”,就是因为相关的调控政策未得到切实执行。且不论政策的尺度是否恰当,没贯彻落实就相当于一纸空文。

  但这还是多少引起了行业内人士的恐慌,不少人认为,土地增值税本身税率就比较高,突然从严执行,会抽走开发商的资金,严重者可能会令部分开发商资金链出现危机。

  这无疑是杞人忧天的看法。作为一个既定的税种,本来就应该严格地执行,过去的疏漏,从宽办理,与其说是法外开恩,毋宁说是操作不当。

  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技术性较强,而且涉及内容宽泛,程序复杂,导致征收难度巨大。目前,可能需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对现行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作修正,因此,一时间可能还很难将土地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切实推行。

  无论出于调控楼价、规范市场,还是出于税收的公平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都应该从严执行。不单土地增值税,其他调控政策也应该得到一个一以贯之的执行,这样才能保证将楼市拉回正常的增长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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