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出通知,即日起到2010年底,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保障性住房资格专项核查工作,旨在严厉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严格资格准入。对存在虚报、瞒报的家庭,一经查出,即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甚至入住的,也将被责令退房。
这次专项核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已经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备案的家庭,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为2007年11月12日以后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通过审核备案的家庭;二是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各级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北京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累计审核通过17.94万户。目前已查出1371户家庭存在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其中100余户家庭更是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完了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合同。目前这些家庭已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了申请资格,或者被要求解除了购房合同。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于保障房入住家庭的核查,主要是通过多部门共享的信息,重新核查这些家庭在申请和轮候期间,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的情况,是否符合准入标准。如果不符合,就存在骗购的情况。对于骗租骗购行为,住保部门一旦查实情况,都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申请。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将解除购房合同。对已经入住的,将责令退回已购住房,同时追究其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同时,上述人士还表示,对于入住之后致富的情况,也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如经适房已入住家庭,如果经济条件转好,要购买商品房的话,原经适房就要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