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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住房保障细则 补贴房五年内不能上市
作者: 邓敏华     时间: 2010-05-30 15:05:42    来源: [ 观点网 ]

即使5年后上市交易,也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

  观点网讯:5月26日,扬州市出台住房保障细则,其中新增规定为困难家庭享受政府货币补贴购买的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同时,该市今年申请实物配租的对象,必须通过民政部门或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两年以上“低保”、“特困”家庭才可享受实物配租。

  据悉,购房货币补贴是扬州市为放弃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提供的一项保障政策。受保障家庭可自行购买不低于55平方米的成套商品住房,政府给予11万元的一次性货币补贴。该市规定这部分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即使5年后上市交易,也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

  另外,根据该细则,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对象,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从500元提高到6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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