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关于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继去年首次发行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后,今年北京将再发行54亿元地方债券,重点支持25项工程建设。
据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介绍,由于今年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财政部继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其中3年期限37亿元,5年期限17亿元。
杨晓超表示,根据国家要求,此次发放的54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控用于新项目,不得安排经常性支出。且债券资金都将投入民生和公益性急需项目,并已纳入年初预算。
杨晓超称,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最终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北京将确定于核定总额度内选择债券发行月份及发行额,尽快上报财政部北京今年地方债券的发行计划。
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2009年北京首次发行了56亿元地方债券,截至目前,18个项目共使用地方债资金53.7亿元,使用率达到96%。投入项目包括清河再生水厂、京津风沙源治理、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阜石路二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