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6日,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铁信托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首创置业成都订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据此首创置业向中铁信托转让应收账款2亿元,转让期限为18个月,到期需付利息,年利率10.5%。
根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转让及中铁信托接受人民币200,000,000元之获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中铁信托须向本公司支付的代价为获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价人民币2亿元。中铁信托须成立一项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的信托,目的是按获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价向本公司购入获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首创置业表示,根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将获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予以转让能增强本集团的现金流状况,并有助维持其强劲的流动资金状况,认为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将符合本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