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4日上午9点30分,国土部召开“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国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整改情况。
以下为会议实录: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同志们,现在开会,2009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国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整改。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报即用”违法问题的整改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防止新上项目发生“未报即用”等违法问题,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这次会议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各设区市(州、盟)设立561个分会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有: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同志;铁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陆东福同志;还有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冀文林、胡存智同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总经济师李秉仁同志,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同志,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由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土资源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共239人。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司令员、副秘书长;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副秘书长;各省(区、市)兵团、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部门、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各派驻地方土地督察局的负责同志;以及设区市(州、盟)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市长、副州长、副盟长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计32040人。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一是通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二是请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发言;三是请铁道部负责同志代表中央有关部门发言;四是请徐绍史同志讲话。下面,请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同志通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2009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国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2010年1月下旬,两部联合组成10个核查组,对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查处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核查。3月下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对各地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一、清查整改情况及成效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7.2万亩。各地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已经立案35479宗,立案率96%;结案30421宗,结案率86%。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拆除建筑物面积1470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面积3124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42万亩。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233人,落实33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为深入推进"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在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安排,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件。2009年11月3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公开挂牌督办了河北省廊坊市上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艺林文化公园等5起违法案件。在河北、浙江、河南、广东、广西五省(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紧密配合,5起违法案件已经得到严肃查处,拆除了违法建筑物,复耕了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有36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此外,在专项行动中,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开曝光和查处了132件违法案件。辽宁、河南等除按照两部要求在省一级公开查处典型案件外,还要求各地市公开曝光查处典型案件,辽宁各地市公开查处典型案件86件。湖南等实行"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结果"四公开",曝光处理典型案件。总体来看,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措施有力,"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较好成效。全国31个省(区、市)有17个省的立案率超过95%,内蒙古、上海、福建、广西、重庆的立案率为100%。15个省的结案率超过90%,天津结案率为100%。查处整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遏制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二、存在的问题(一)清理整改情况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的一些地级市整改查处工作有待加强,河北省承德市、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株洲市、贵州省贵阳市、甘肃省庆阳市立案率较低;山西省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吉林省松原市、黑龙江省伊春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山东省日照市、广东省河源市、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四川省攀枝花市、云南省昭通市结案率较低。(2010-05-2409:39)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二)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有待加强。从"未报即用"清查整改情况来看,涉及国家级项目312宗,面积14.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81万亩,分别占清查出总宗数、土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的0.84%、23.73%、17.68%。涉及省级重点项目495宗,面积7.4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03万亩,分别占清查出总宗数、土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的1.34%、12.13%、11.14%。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宗数比例虽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目前结案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三、与相关部委共同研究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能源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主管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等,通报了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和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与会各部门领导同志一致认为,严格土地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各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有责任、有义务做到保障有力、监管到位,促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成为依法依规用地的表率和典范。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与会部门共同研究了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认为各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与会各部门一致赞成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上述《通知》。目前《通知》已进入部门会签程序,将尽快予以印发。《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意识,重点围绕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严格执法监察和国家土地督察,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等,着力加强部门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促进地方有关部门和建设用地单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和利用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奖惩措施,实现保经济发展与保耕地红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各地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检查。除自行纠正的违法用地外,应当立案的应于6月30日前全部立案;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抓紧办理,尽快结案,决不能拖延不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对立案率、结案率较低的地(市)实行重点督办,督促上述地区全面完成整改查处工作。对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在申报用地时必须提交对违法用地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对查处整改不力的地区,由有关督察局向地方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二是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整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各地要严把预审和审批关,对"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绝不能通过预审,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不进入审批程序;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由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项目,国土资源部也要严格审查,绝不允许"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上马。要坚决查处城市建设用地中违反产业政策、乱占滥用耕地、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用地等,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将继续加大对"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确定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土地调控政策的"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直查和挂牌督办。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要紧密配合,梳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统一时点进行公开曝光和督办。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三是落实加强重点项目用地规范管理的各项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重点项目建设立项、规划选址和规划许可,用地供需形势,新上重点项目和用地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动态监管等情况,违法用地及查处整改情况等,共同改进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重点项目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提出制止和纠正意见,并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报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今后将定期向中央相关部门通报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情况,共同督促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监督项目用地单位依法用地。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下面请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同志发言。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尊敬的绍史部长、万祥副部长,各位领导: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去年底联合开展的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对提高执法效率、打击违法行为、落实管理政策、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刚才,小苏副部长通报了全国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情况。一会儿绍史部长还将作重要讲话。会后,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省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2010-05-2409:53)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一、"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基本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要求,我省从2009年11月开始,集中开展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和查处整改专项行动,经过动员部署、清查整改两个阶段的工作,摸清了2007年10月以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了查处和整改力度,全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遏制,执法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2009年12月29日,陈政高省长在国土资源厅上报的《清查情况报告》上批示:"要坚决整治违法用地,不能手软"。2009年12月10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关于开展未报即用清查处理工作的函》送达后,省政府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对未报即用清查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土地督查和执法方面的力量,要压任务,负责任,明年违法用地现象要大幅下降。否则,不仅要依法处理当事人,执法监督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专项行动期间,省政府三次听取各市及有关部门汇报,研究深入推进措施,省政府领导对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具体指导,一抓到底。今年2月25日,省政府领导再次要求,"整改工作必须落实,责任人必须处理,处罚必须到位,并与今年的用地指标分配挂钩,未整改到位的地区追加用地指标时不予考虑"。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为这次专项清理和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按照两部和省政府要求,建立了工作协调机构,强化了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辽宁实际,制定了《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实施方案》,明确了清查整改的范围和任务、工作步骤及要求。各市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巡查指导和督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组成7个联合巡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深入市县指导工作,面对面督促整改。对整改中涉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限期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搞好卫片执法检查。在两部文件下发前,我省自行购买了2009年卫星遥感数据,安排部署了对2009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摸清了违法用地的底数,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四是加强工作调度。采取逐周调度、派员督导、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市工作进展情况,对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对己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当事人未按期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应当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移送。对案件查处中因受到干扰、难以查处而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3.全面清查,认真梳理。以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为重点,加大了自检自查力度,坚持清查工作与卫片检查相结合、与土地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与省人大土地法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双保行动"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中央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相结合、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经全面清查,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未报即用违法用地900宗,涉及土地面积1911公顷,其中耕地399公顷。对这些违法用地逐一调查、登记、核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清楚,原因情节清楚,程度性质清楚。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4.严肃查处,扎实整改。一是对清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全省土地管理调度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辽宁日报》上两次公开曝光17起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市在当地媒体公开曝光86起违法案件查处结果。二是直接听取重点市、县专题汇报,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从快、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由省政府领导直接约谈,限期整改查处到位。三是对清查出的违法用地全部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91件,收缴罚没款1亿元,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80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5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24公顷,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88人,已落实57人;移送司法机关68人,已追究刑事责任15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二、下一步工作措施我省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以"双保工程"为主线,以执法问责为重点,以"一张图"监管为手段,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推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扎实推进"双保工程"。坚持疏堵结合,采取"一张图"、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和市、县、基层国土所三级巡查等方式,做到"天上看得见、网上查得实、地上管得住",及时发现,及时纠正。2.全面加强卫片执法检查。省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国土、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协调机构,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3.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土地执法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15号令实施问责,对接近问责线的市、县(区)及时预警,对越过问责线的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4.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开展执法监察目标考核,强化执法责任,把未报即用、批少占多、违规超计划用地,违反产业政策、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案件作为重点,集中精力进行查处和整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信息互通、案件联办等工作制度,形成执法监管整体合力。我省虽然在这次"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和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国土资源科学管理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双赢并进。谢谢大家!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下面请铁道部陆东福同志发言。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尊敬的绍史部长、万祥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我作个简单发言。首先,我代表铁道部及铁路企业感谢国家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对铁路工作的关心帮助,尤其要感谢国土资源部和各地国土部门对铁路建设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2008年以来,铁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深入推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尤其是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大规模铁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2008年、2009年,铁路累计完成基建投资9300多亿元,建成开通了京津、武广、郑西、石太、合宁、合武、福厦等一批高速铁路。铁路建设完成投资持续增长,有效带动钢材、水泥、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了就业机会,为我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市自治区大力支持的结果。在《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建设、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及相关部委的各项规定,严格项目审批,依法合规征用土地,为加快铁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一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针对铁路跨多省区、带状分布的特点,建设项目多、前期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我们积极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立项批复、建设用地预审、环评审查、可研批复、重点工程先行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赢得了主动。特别是在建设用地预审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等10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加快报批工作进度,2009年共完成用地预审130项,为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目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二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法合规征用土地。首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取得项目用地预审批复的基础上,项目可研批复后,对于确实需要先行开工的重点项目或控制性工程,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及开工手续。其次,在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集约建设的理念,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在预审批复规模内。第三,及时申报正式用地申请。第四,所有征用的土地均用于建设项目本身,没有发生"搭车"征用土地的严重违规行为。(2010-05-2410:07)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三是落实征拆补偿标准,确保资金足额到位。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耕地开垦费等各项费用,均同类同策、同地同价的原则,足额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严格按标准落实征地拆迁费用,同时引入第三方审价和监督机制,保证征拆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既维护了土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合规。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四是强化各项保障措施,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在标准方面,铁道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共同颁布了《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修订了桥梁、路基等工程的用地指标,节约用地效果十分明显。在设计方面,采取科学选线、以桥代路、共用通道、减少"三角地"和"夹心地"等多种方式,节约用地的效果十分明显。在工程措施方面,积极采取"多修隧道"、"以桥代路"、"工程护坡"等措施,节省了大量建设用地。在施工组织方面,坚持永临结合,优化平面布局,减少大临设施,节省了大量临时用地。与过去建设用地相比,铁路综合用地指标控制在4.5公顷/公里左右(约合67亩/公里),节省用地17%以上。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虽然铁路建设在依法合规、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土地组卷报批工作制约因素多,问题不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委和行业的经验,全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积极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建设单位依法建设的观念和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识,认真落实征地拆迁各项政策措施。严格依据规划批复建设项目,抓好建设用地的统筹规划和计划调控,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依法推进铁路建设。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土地组卷报批工作。把建设用地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大对铁路局和铁路公司的考核,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同时,加强与国家及地方国土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加大跨多省区市的协调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在先行用地批复、重点控制工程开工后,加快做好土地组卷工作,按要求上报项目正式用地批件,加快用地手续办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用地依法合规。进一步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积极依靠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及时解决、认真纠正、严肃查处铁路建设项目用地中的严重违法问题,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确保规划用地不突破红线、临时用地实现节约集约,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下面,请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同志讲话。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同志们,大家好!首先,要向在各分会场出席今天会议的各省、市、自治区,各计划单列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副秘书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兵团)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监察部、铁道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能源局的领导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感谢!并感谢地方的同志和部门的同志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2009年11月份,针对2008年度卫片检查的结果,2008年度的卫片检查比2007年卫片检查有一个变化,卫片检查的覆盖范围从86个城市覆盖到172个城市。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建设用地“未报即用”的问题。根据这个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开展了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专项行动,这个专项行动对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整改查处,这个专项行动是去年11月份开始部署的。今年1月,两部对10个省、区、直辖市进行了重点的检查。今天,我们两个部门又联合召开这一次电视电话会向大家通报情况,同时安排部门和地方就专项治理的一些做法、经验、成效做个交流,而且要对这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善始善终地把“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专项治理行动搞好。为了开好这次会,5月12日,我们召开了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通报会,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部门的同志做了通报,大家共同商议,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依法依规用地,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而且我们把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做了汇报,决定召开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刚才小苏同志把情况向大家做了一个通报,而且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想法也给大家做了介绍。铁道部陆东福副部长代表部委就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的管理做了发言,突出强调了加强管理、节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辽宁省陈超英副省长,代表省级政府介绍了经验、做法和成效,也就规范批地用地,加强执法监管等讲了意见。我听了之后很受启发,都讲得很好。我相信有中央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一定能够得到维护和发展。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第二,“未报即用”性质恶劣,要坚决予以遏制。2007年,我们对违法违规用地开展了“百日行动”,主要清理了“未批先用”、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和以租代征三类违法违规用地;2008年和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当中,从违法违规用地的角度来看,又出现了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现象,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不管怎么说,总体来看,这几年通过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就土地违法违规来说,总体有三句话可以做判断:总体趋于好转,尚未有效遏制,反弹压力很大,这是一个总体的判断。2008年跟2007年比,全国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的宗数、涉及土地的面积、其中耕地的面积分别下降了37%、48%、55%,有1530多人受到行政、党纪和刑事处罚;那么,2009年跟2008年比呢?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宗数、涉及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下降了31%、33%和21%,但是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人数上升为1797人,这说明查处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大。今年一季度,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案件宗数下降了19%,土地的面积上升了23%,占用耕地的面积下降了8.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有123人。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数字,就是违法违规用地的面积上升了23%,这还是一季度,二、三季度是施工建设的黄金季节,所以说,反弹的压力很大,这是一个总体的判断。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未报即用”问题非常突出,这里讲三点:(一)“未报即用”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危害巨大。1.这两年间“未报即用”量大面广,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未报即用”比较多。小苏同志通报了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这两年间“未报即用”宗数达到3.6万宗,涉及土地面积61万亩,其中耕地是27万亩。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3成多不到4成,城市批次用地也占3成多,不到4成。2.“未报即用”性质严重、危害巨大。我们做了分析,认为“未报即用”无视法律、危及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本来就应该依法用地,但是本该依法用地的政府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未报即用”是体外循环,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扰乱了土地管理的秩序。 中央要求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要求土地政策持续跟进。即使在2008年和2009年,在保增长,加大投资力度的情况下,中央也要求我们采取“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举措。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的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未报即用”又冲击了规划、计划管理,规避了审批,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规范的土地管理市场秩序受到破坏。所以,它的性质严重、损害巨大,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个问题。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二)要严肃认真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未报即用”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来看,2009年度投资力度比较大,总体上建设用地的指标偏紧,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市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是得到比较好的保障;审批制度也不够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地方及一些部门工作存在一些不足,这些对“未报即用”的出现也是有影响的。从主观上来看,主要是没有正确地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一些地方及部门的一些同志没有处理好这种关系,依法用地的观念淡漠,权大于法的思想严重。以往,在违法用地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边报边用、“未批先用”等问题,但现在从“边报边用”、“未批先用”发展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毕竟都报了,但“未报即用”根本无视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我认为这是一个必须高度警觉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这就是两部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原因。从思想认识上来说,“未报即用”实质上是无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用地意识淡漠,权大于法的思想严重,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严肃认真地予以解决。我们也回顾一下,事实上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审批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为了保增长,我们改进了土地预审工作,允许先行用地,在城市批次用地中允许做地块调整等。土地管理和土地审批取得了重大进步,这些年来,土地管理法制在逐步完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也在逐步加强,土地管理和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在逐步加大,国土资源部与地方和部门的沟通、协作在逐步强化,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基本上都得到了保障。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一些地方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闲置土地和粗放浪费利用的土地,节约用地的潜力还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未报即用与法律所不容,与情理所不符,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所以,我们建议大家都要高度警觉,要十分珍惜现在土地管理和执法总体趋好的大局,要深刻反思,坚定不移地依法用地,维护和发展这种大好的局面。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三)加大“未报即用”等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力度。“未报即用”这个问题已经出现,就要认真严肃对待,既不能简单化,以为查一查、压一压、就事论事就可以了,这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也不能复杂化,不能因为是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就查不动、碰不得,有为难情绪。这些都要不得,要疏堵结合,督促并举,加以遏制。具体说三小点:1.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该立案的要立案,现在总的立案率已经达到96%,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率只有77%,所以要抓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要提高结案率,现在总的结案率达到86%,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结案率只有66%,所以还要抓紧结案。要加大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符合规划的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补办手续时,要从新从高征收规费,加大违法的成本。2.扎实推进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实事求是地说,地方各级政府对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确实高度关注,也采取了非常有力的整改和查处措施。现在已经5月份了,所剩时间不多,建议各地按照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抓紧扎实的推进。3.坚决实行问责。今年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三部委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违法问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将坚决落实这个文件,坚决实行问责。所以,请各地加大查处和整改的力度,努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尤其是要把“未报即用”遏制住。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第三,共同努力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要遏制违法违规用地,既要抓好当下的整治,还要注重长远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要靠我们共同努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力争抓出成效。这里有三条:(一)持续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十七大以来,我们强调国土资源管理要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现在“大家管、大家用”机制建设已经有了比较大的进展。一是从问责查处的角度,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了15号令,国土资源部与公安部、高检、高法又就案件处理的协调联动建立了机制。二是从监督管理的角度,我们在配合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并与之相衔接的同时,近两年进一步加大了与银监会、证监会的协同合作,把土地抵押的信息与银监会共享,让银监会更好地把握土地抵押的贷款。上一周,我们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情况向银监会做了通报,他们认为这些信息对于提高银行土地抵押贷款的质量非常管用。我们还和证监会建立了协同联合的机制,地产公司上市、增发扩股,国土资源部要帮助证监会就地产公司的资产质量进行先期审核。与银监会和证监会的协调合作,都是为了控制与土地相关的系统性经营风险。三是从协作联动的角度,国土资源部与中央十几个用地量大的部委沟通、协作,这项沟通、协作可以说已经从随机的沟通协作往制度化安排迈进。四是从与地方的协作角度,国土资源部与19个省、市、自治区签订了合作协议或者合作备忘录,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也分别同各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建立了沟通、协作的机制。今年3月份两会期间,我们还专门组织了160名干部到30个省、市、自治区调研,了解各地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要求和建议。总的来看,跟地方的协作关系也在不断的强化。五是从各地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来看,各地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持续探索创新,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甚至是成功实践的经验。所以,我们感到:要管好、用好土地,还是应该持续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眼下应该不断总结、规范、完善,持续予以推进。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二)自觉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地方和部门服务一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国土资源部会更加努力的把这项工作做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眼下主要是三项工作:一是要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服务,我们十个部委已经取得了共识,马上就要联合发文,从规划修编、制度安排都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重点项目,而且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我们希望国土资源系统,地方的厅、市、局按照这个文件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们也建议,地方及各部门要按照这个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协作,把它落实好。二是改进城市建设用地的申报工作。部里已经出台了一个通知,明确申报和实施的时限和责任,对改进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缩短征地、供地时间提出了措施,建议各地跟踪实施的情况,力争继续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利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确保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未报即用”里面,占20%的是农村违法用地,其中大量的又是宅基地。农村违法用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计划指标,所以从2009年开始,我们就跟地方商量,建议地方把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建设,来满足农民住宅建设的需要。实事求是地说,2009年执行得并不好。前不久,我们又发了一个明电,建议各地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了,这部分的“未报即用”就可以遏制住了。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三)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简而言之,就是全国“一张图”——一张遥感影像图,同时,依托计算机网络建立的一个综合监管平台,就是“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平台,这对于加强监管的有效性、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我早就讲过,我们对这项创新要有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组织准备,尤其是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可以使我们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有一个比较大幅度地提高。2895个县,都必须来判读这张卫星照片,而且我们要求各项要素都要入库,尽可能在线检查、上报。有些地方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比如,四川省峨嵋山市国土局“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非常到位。此外,在大面积的基本农田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土地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段设立了视频监控摄像头,对这些地区的土地进行实时监控,费用也不多,做得非常好。所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手段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请大家抓好。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一定要立足于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减少损失。现在有一件事应该尽快地做,我们现在各个县局、市局对一些违法违规用地下达责令停工书,有些项目责令停工书下了5、6份,业主都不理,我们又没有强制执行权,只好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还要走程序。所以,我们正在考虑,各个县局、市局,下达责令停工书或者通知书后,必须上报同级政府,抄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重要的是抄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同级政府处理不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不了,督察局来配合你们一起处理,我觉得这条措施可能会大大的提高我们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效果。三是定期公开处理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从今年开始,我们按季度来公开处理和挂牌督办。5月4日已经公布了9个案件的查处情况,挂牌督办了4起案件,通报了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挂牌督办的5起案件。这已经成为一项制度,今后每季度将举行一次。四是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监督。比如,我们4月份就公布了各地住房供应的计划。信息公开对我们自身工作也是一种促进,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做得不好,就会受到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和批评。这些质疑和批评有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所以我们要坚持下去。总之,国土资源部一定会主动的与地方和部门合作,来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我们也坚信、也期待地方和部门一如既往的来理解、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推进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第四,着眼全局,做好当前的土地管理重点工作。中央早就讲过,今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从目前的经济数据来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得到巩固,但是国际、国内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困难还很多,我们要跟踪研究,要积极应对。具体来说,有三项工作,请大家予以关注:(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5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坚决遏制“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要如期淘汰落后产能,要坚决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这与我们关系非常密切。所以,土地审批和供应要有保有压,保证优先发展产业用地;不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供地。而且,要积极参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整治工作。部里正在修改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把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扎实推进“双保工程”。“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涵盖了土地调控、土地监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土地督察等重点工作,是今年土地管理一个很好的抓手。所以,请各地一定要扎实推进。这里有三项具体工作,建议大家予以关注。一是积极参与房地产调控。房地产调控从国土资源角度来说,重点做好三件事情:(1)确保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4月中旬,我们已经公布了有关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状。所以各地要抓紧供地,要确保落实,尽可能使供地转化为有效的住房用地。(2)清查房地产企业的闲置用地。促使尽早投入开发,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3)坚持和完善招牌挂制度。我们已经做了一个试点方案。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把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很好地抓起来,还要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管理等工作。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定要立足于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民权益。三是注重相关工作向制度性安排转变。现在国家批准了8个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2008年底到2009年又批准了14个区域发展规划。在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探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方面,部里将积极支持,做好服务,也建议各地着眼于制度性安排,形成一批改革的经验,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双保工程”要重点做好以上三项工作。(三)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关于农村土地整治,现在大家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一条出路,也是一件好事,眼下关键是要把这件好事办好。部里和财政部一起推动了十个重大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支持十个省进行示范省区的建设,土地整治的总规模将达到5800万亩,新增耕地可以达到1000万亩。家宝总理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作出了重要的批示,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重大工程,这么大一笔投入关键是规划好、使用好、监管好。所以,我们要做好规划,要加强管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样也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急推冒进,绝不能把眼睛就盯在减少农村建设用地上,就打这点建设用地的主意,一定要符合规划、纳入计划、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也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也好,一定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促进农村的发展、维护农民的权益上,这个大的方向和大的原则,各地一定要把握住。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走偏。这三方面的工作,借此机会向大家做个通报,建议大家关注、做好。现在土地管理形势比较复杂,任务也比较艰巨,相信有地方和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遏制住违法违规用地,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就讲这几点意见,谢谢大家!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 同志们,贠小苏同志通报了面上的“未报即用”清查整改情况,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辽宁省政府陈超英同志,铁道部陆东福同志分别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和中央部委作了发言。徐绍史同志在讲话中肯定了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和特点,全面分析了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他指出,“未报即用”性质严重、危害极大,应当坚决予以遏制;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地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一些同志依法用地观念淡漠,权大于法的思想严重,无视法律法规和中央政府的要求,违法违规用地。他要求,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疏堵结合,建立问责制等,立即解决“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他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与地方政府一道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等等。绍史部长还对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和要求。绍史部长的讲话,对于加强和改进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确保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发挥综合效益,形成监管合力,真正把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监察机关要从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的高度,配合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处理力度,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地区要严格问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权威性、严肃性。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