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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一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也认贷
作者: 见习编辑 童妍     时间: 2010-05-14 16:53:23    来源: [ 观点网 ]

只要以前有过商业贷款记录,或者名下有房产,都要被认定为二套房。

  观点网讯: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有关负责人5月13日表示,北京从5月5日起,关于住房公积金判定二套或者三套房的原则就已改为“认房又认贷”。只要以前有过商业贷款记录,或者名下有房产,都要被认定为二套房。在此之前,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判定是“只认贷不认房”。

  至此,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判定标准形成一致,“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两者只要符合一条,就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提高至五成。而按此标准如果被认定为三套房,则不予放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申请人向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就要到北京市住建委核实该申请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包括曾经购买过新盘或者二手房,即使其名下房产已经卖出,也被认定为有房。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与商业银行联网查申请人的征信系统,只要有过房贷记录也会被记录。

  据统计,新标准之下,北京市已有不少购房者被查出有两套甚至多套房产。其中,被查出三套房的客户已经占到了20%的比例,而对于这类购房者,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将一律不予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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