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函件规定罗康瑞家族于融资函件有效期间内须持续持有瑞安房地产不少于35%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定及实益权益。
观点网讯:瑞安房地产5月13日发布公告称,瑞安房地产子公司SODH与瑞房及汇丰银行已订立一项有关贷款的融资函件,该笔贷款融资额为2.5亿港元,贷款期限3年。融资函件订明,公司控股股东的最低持股量不少于35%的要求。
公告显示,作为借款人的瑞安房地产子公司SODH、作为保证人的瑞安房地产以及作为贷款人汇丰银行,已于5月13日订立一项有关贷款的融资函件。融资函件规定罗康瑞家族于融资函件有效期间内须持续持有瑞安房地产不少于35%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定及实益权益。
公告称,如没有履行该等责任,则构成贷款的失责行为,并可能会触发集团其他尚未偿还银行贷款的连带失责行为,涉及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9.84亿元(约港币102.09亿元)。
公告显示,于公布日期,罗康瑞间接持有SODH公司约50.08%之已发行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