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要闻 >

全国 >

行业政策 >

正文

统计局或增加居住类消费占CPI权重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4-08 15:54:34    来源: [ 观点网 ]

在2010年CPI统计权重调整中,可能会相应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比重,以使得CPI统计更能反映居民实际生活状况。

  观点网讯:4月7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座谈会,有关人士透露,在2010年CPI统计权重调整中,可能会相应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比重。

  伴随楼市价格上涨,最能反映物价水平的CPI统计没把房价纳入,这一问题受到居民关注。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称,花钱买房也是消费使用,把房价纳入CPI统计,想法合理。统计局有关人士透露,在2010年CPI统计权重调整中,可能会相应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比重,以使得CPI统计更能反映居民实际生活状况。

  目前CPI计算中不把房价纳入,理由有三:其一,通行的国际标准,如联合国统计局向各个成员国推荐的方法,一般把住房列入固定资本形成范畴,即投资产品,不计算在CPI中;其二,居民购房的花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而按照房屋使用70年算,购买的房子是逐年逐月使用的,因此在购买和消费的时间上存在严重脱节,而CPI统计是按月调查即期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化,房价不符合统计要求;其三,不可能编制一个万能的价格指数,可以把所有各类商品价格反映出来。

  社科院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座谈会上表示,中国的CPI统计既要“与国际接轨”,也应结合中国国情。他认为,统计数据与居民实际生活感受差别较大,主要是在统计方法设计上,还不能完全反映真实的居民生活。他举例,在欧美发达国家,住房市场主要以二手房为主,交易量占80%,因此列为投资品,而中国恰恰相反,新房交易占八成,大多属于纯居住用,不是为了投资,这在CPI中就反映不出来。另外,我国的CPI统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社会发展快,而相应的指标调整跟不上,比如居住类消费在CPI中的权重过低。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