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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地产财务官:不应该开征物业税
作者: 周静怡 陈小丽     时间: 2010-03-25 17:49:15    来源: [ 观点网 ]

江南认为,我国在改革中已推出房地产税,开征物业税则是重复征收,不应该对同样的两者收取税收。

  观点网讯:3月25日,方兴地产首席财务官江南在2009年业绩发布会上,对于媒体问到方兴地产如何看待开征物业税的热点话题时,江南回应,“不应该开征物业税。”

  江南认为,我国在改革中已推出房地产税,开征物业税则是重复征收,不应该对同样的两者收取税收。

  根据方兴地产2009年的业绩显示,方兴地产总收入63.21亿港元,较去年增长62%,主要受惠于物业销售及物业租赁水平上升。2009年,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11.75亿港元,较去年上升30%,每股基本盈利为13.7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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