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渠路15号地项目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因未得到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同意,项目修改规划未获通过。
观点网讯:2月8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通告,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项目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因未得到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同意,项目修改规划未获通过。
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28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中化方兴修改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规划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共征集到358条公众意见,其中反对意见91条,同意意见189条(包括9条其他竞买人的意见),评论性意见78条。
反对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拍卖后再修改规划条件,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修改规划条件的理由不充分”、“影响相邻用地的日照和采光权”、“高价拿地后修改规划条件推高房价”等方面。
此外,参与广渠路15号地竞拍的12个竞买人(含竞买联合体)中,有3个竞买人对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持有异议。北京市规委亦因此决定终止修改广渠路15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
资料显示,广渠路15号地由中化方兴于2009年6月30日以40.6亿元的高价夺得。参与此次竞拍的还有中信、华远、安联、soho中国、万科、金融街、远洋、保利、首开、大兴城建、华润、城建等地产巨头。
2009年12月30日,方兴提出申请,要对“广渠路15号”的规划作出部分调整。在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广渠门15号”项目中两幅主要建设用地A4-1、A4-10的建筑高度调高,分别从60米和80米的限高,调整至80米和100米。同时,在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A4-7体育公园用地与A4-8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的位置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方兴已经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延迟开工的申请,据了解,目前该申请进行审核,至于批准与否,还要看是否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迟开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