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并禁止变相放宽贷款条件。
观点网讯:6月3日,上海银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在沪中外资商业银行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并禁止变相放宽贷款条件。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按揭风险问题,该局下发通知还要求,沪上各银行务必坚持贷款审查的面谈、面签制度,严控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通知重申了有关规定:各商业银行在制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政策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公布的有关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相关规定,除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住房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首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禁止以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严防假按揭违规行为,持续监控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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