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深鸿基独立董事魏达志则认为深鸿基对重大项目的贷款担保,应召集公司现场董事会议,现场讨论并现场发表意见。但深鸿基是以通讯的方式表决该议案的。
此外魏达志还认为,深鸿基并未就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详尽的说明,并同时为确保该项贷款专款专用。
面对邓学勤的质疑,深鸿基认为其质疑的两个方面均与实施情况不符,深鸿基方面给予的解释是,西安深鸿基地产2008年期末无应计未计债务,该公司的实际负债率并未超过70%。而在公司财务方面,深鸿基认为,截止2008年年末,西安深鸿基地产支付地价3.15亿元,配套费2530万元,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相关费用6470万元。
西安深鸿基地产仅有资金余额270万元。
是非
事实上,在三月三日通过的相关议案中,引起争议的不仅仅有西安深鸿基地产,邓学勤还直指同议案的附件《鸿基·紫韵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当中,深鸿基提及的在广东南澳1000亩土地储备,以及正在开发的西安经济适用房寸土存量3800亩。
邓学勤认为,有广东南澳土地早在1999年已不是鸿基集团所有,而西安新鸿业获得的经济适用房用地不足300亩,且这几百亩地,手续仍未完全办完。
针对此两项争议,深鸿基认为,相关附件存在表述性错误。
尴尬似乎在于深鸿基与股东的关系并不大好。2月26日,深鸿基发布公告,2月2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深鸿基状告其第三大股东与正中置业集团的诉讼官司。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中期,正中置业依然为深鸿基的第二大股东,拥有深鸿基7.18%的股份。而公告显示,在正中置业与深鸿基合作开发的鸿基花园三期,正中置业并未完成其承诺的垫付该项目延长土地使用权15年的相关费用,从而导致该项目并未报建。
2008年12月31日,深鸿基大股东东鸿信还状告正中置业未东鸿信公司偿还股权分置改革代垫对价。
两大股东“对打”,让深鸿基似乎处于不断纠纷当中。
2月21日,深鸿基发布预亏公告,公告对2008年度深鸿基的亏损说明为:“2008年度因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较2007年度大幅降低。”
对于“东鸿信”而言,宝安的介入,无论是出于那一种东西,显然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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