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事宜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准。
观点网讯:3月24日,广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广百集团持有的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事宜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准。
公告显示,2009年3月20日,关于广百股份拟以向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百集团持有的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事宜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的批复》文件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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