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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基地产:授予购股权
时间: 2014-07-13 09:19:06    来源: [ 新鸿基地产 ]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若干人士授予1,232,000份购股权。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谨此宣布,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若干人士授予1,232,000份购股权,以认购最多合计1,232,000股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可作实。有关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授予之每份购股权下每股股份之行使价:港币106.80元

  授予之购股权数目:1,232,000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赋予承授人认购1股股份之权利

  股份于授予日期在联交所之收市价:每股港币106.20元

  购股权之有效期:购股权之有效期为授予当日起计之五年,并于期满失效

  于上述授予之购股权中,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董子豪先生获授予100,000份购股权。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书

  容上达

  香港,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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