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计划出借不超过17.92亿元资金,期限最长24个月,利率协商确定。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已向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借3.22亿元,利率2%,期限一年。
观点网讯:10月9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向多个借款方出借资金,总额不超过17.92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一年。
此次资金出借进展中,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借款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出借资金金额为3.22亿元,利率为2%,期限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本金偿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归还。
截至公告日,上港集团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26.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