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观点网讯:9月29日,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到,自贸离岸债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债券为方向,定位于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为募集离岸资金,遵循“两头在外”原则,通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的登记托管机构、面向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发行的、按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可转让的债权证券化产品。
发行规则为自贸离岸债发行适用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鼓励使用人民币,兼容满足发行主体需要的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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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