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方案支持存量商办物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观点网

2025-09-25 09:40

  • 广州发布试点方案,允许工业区块外3公里或轨道站点3公里范围内存量商办物业整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后用地性质等指标不变。

    观点网讯:9月2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存量商办物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推动职住平衡。

    方案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需求框架下,凡位于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外3公里范围内或现状轨道站点3公里范围内、已供应的商服用地,经区政府评估周边租赁住房需求及配套承载能力,并报住建部门同意后,可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管理。

    对于在建或已竣工的商办物业,只要权属合法、结构安全、消防达标、面积合规且与宗地其他功能相对独立,即可整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后原用地性质、房屋类型及建筑量等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已供应但未开工的商服用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且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自主建设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武瑾莹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保障性住房

    住房租赁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