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 15:27
监管决定对钜盛华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观点网讯:7月21日,深圳证监局披露,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决定对钜盛华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钜盛华为“宝能系”旗下主要资本运作平台之一,曾参与举牌万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杨晓敏
资本金融
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