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钜盛华因未按期披露年报被监管警示

观点网

2025-07-22 15:27

  • 监管决定对钜盛华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观点网讯:7月21日,深圳证监局披露,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决定对钜盛华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钜盛华为“宝能系”旗下主要资本运作平台之一,曾参与举牌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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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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