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金融有条件地同意向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转让与截至交易基准日合计本金结余及利息总共约为人民币468.74百万元的多笔不良债务有关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36.44百万元。
观点网讯:7月21日,陆金所控股发布公告,宣布一项资产转让协议,涉及债权资产总额约为4.69亿元人民币,转让对价为3644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2177万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于2025年7月21日,平安消费金融与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即公开竞标程序的中标人)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平安消费金融有条件地同意向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转让与截至交易基准日合计本金结余及利息总共约为人民币468.74百万元的多笔不良债务有关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36.44百万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平安消费金融采用公开竞标评选法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厘定受让人。平安消费金融已委聘一家独立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资产及就债务分析相关债务人的债务偿还能力。由于债权资产包含大量个人贷款,而债务人为自然人,因此审查每名个人债务人的信用档案对于该评估机构而言并不实际可行。因此,该评估机构运用现金流偿债法对债权资产进行了分析。该评估机构已根据债务偿还的估计现金流量评估债权资产,而有关现金流量乃参考平安消费金融所提供的历史数据来评估,该等数据有关类似债务的债务收回率、已收回金额及债务催收佣金率等。该评估机构认为,该方法可有效评估债权资产。
鉴于上述情况,该评估机构认为,其他估值方法(如假设清算法、综合因素分析法及市场法)不可行。于2025年2月28日(即价值分析基准日),估值金额为人民币21.77百万元。平安消费金融参考评估价值、对可收回金额的内部评估及转让不良债务的整体市况来考虑债权资产的初始对价。最终对价乃根据最高竞标价厘定。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已回避的谢永林先生、付欣女士及郭世邦先生)认为,债权资产转让的对价及支付安排属公平合理。
债权资产为平安消费金融的不良债务。债权资产转让是盘活信贷资源及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债务的有效解决方案,从而可提升平安消费金融的资产质量并进一步夯实其未来业务发展的基础。债权资产于交易基准日的账面值为零。
由于债权资产已撇销,对价将录作平安消费金融减值亏损拨回。债权资产转让的所得款项将用作平安消费金融的一般营运资金。债权资产转让通过公开竞标程序进行。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公开竞标程序且具备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包括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及两家独立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平安消费金融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公开竞标工作,最后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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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