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全资子公司签订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3年4个月

观点网

2025-07-21 16:17

  • 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3年4个月,年租金1700万元,按年支付。

    观点网讯:7月21日晚间,大亚圣象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大亚木业有限公司已于7月18日与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18号的刨花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备。

    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3年4个月,年租金1700万元,按年支付。

    大亚圣象表示,大亚木业(南宁)有限公司本次租赁华盛资产的刨花板生产厂房及设备,旨在高效整合并输出公司在人造板领域成熟的生产、经营与核心技术优势,植入大亚品牌,充分发挥大亚人造板全系列产品的协同效应,为公司加速推进华南市场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广西南宁地区不仅具备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配套资源,更拥有显著的区域成本优势,将直接赋能公司优化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有利于提升产品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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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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