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行长陈海强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观点网

2025-07-08 19:35

  • 浙商银行宣布,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陈海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404号)。

    观点网讯:7月8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宣布,行长陈海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核准。

    公告显示,浙商银行宣布,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陈海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404号)。

    据此,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陈海强先生担任行长的任职资格。陈海强先生担任行长的任期自本行收到批复之日(即2025年7月7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期,陈海强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出任浙商银行及附属公司任何其他职位或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期,陈海强先生持有浙商银行A股股票754,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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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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