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预期就出售事项录得未经审核亏损约人民币9,000,000元(除税前),即出售事项代价净额(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后)与该等物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账面值约人民币22,700,000元的差额。
观点网讯:7月3日晚间,天誉置业公告,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接获卖方江西新好景实业发展(本公司拥有65.5%权益的间接附属公司)发出买卖协议。
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买方熊诗健已同意购买该等物业,及卖方已同意转让该等已转让物业的使用权予买方,代价为人民币16,000,000元(相当于约17,465,712港元)。
公告披露,该等物业及该等已转让物业位于南昌市安义县凤凰社龙津镇凤凰西路凤凰大道88号的综合楼。该等物业包括75套住宅单位(「住宅单位」),物业面积为6,228.66平方米及11间商铺(「商业单位」),物业面积为1,283.55平方米,就出售事项而言,有关物业分为三批:
(1)住宅单位301-317及401-414单元(「第一批该等物业」)
(2)住宅单位415-417、501-515、601-615及701-703单元(「第二批该等物业」)
(3)住宅单位704-711单元及商业单位101-111单元(「第三批该等物业」)
该等已转让物业为综合楼二楼的办公区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该等物业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22,700,000元。买方同意按「现状」基准购买及接收该等物业,部分该等物业受现有租约所规限。
天誉置业表示,由于出售事项,本集团预期就出售事项录得未经审核亏损约人民币9,000,000元(除税前),即出售事项代价净额(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后)与该等物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账面值约人民币22,700,000元的差额。
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9,700,000港元(涉及本集团65.5%的权益),预期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薪金及继续经营业务所需的其他紧急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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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