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建局7月1日通告,面向六城区收购未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市城投或临桂高新投实施,收购价不超同地段保障房重置价(含土地划拨及建安成本+5%利润),优先选取整栋/整单元120㎡以下房源,旨在消化库存、优化住房结构。政策覆盖临桂等核心城区。
观点网讯: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1日发布通告,面向桂林市辖六城区(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收购用作保障性住房,以统筹消化存量房产、优化增量住房结构。
此次收购由市人民政府选定的桂林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或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收购价格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含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及5%以内利润;单套建筑面积以120平方米为主,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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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