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云:控股股东万科企业合共质押3.17亿股公司股份

观点网

2025-07-01 21:48

  • 万科企业将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为受益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产抵押,作为本次方案项下贷款的担保。目前双方约定以万科企业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抵押,并按过去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的平均交易价格,计算得出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合共316,863,015股股份(「新质押股份」)作为抵押。

    观点网讯:7月1日晚间,万物云公告,公司董事会进一步获悉,诚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万科企业日期为2025年6月6日的通函所披露,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万科企业于2025年2月21日订立贷款协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万科企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贷款(「本次方案」)。

    根据2025年6月27日万科企业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万科企业将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为受益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产抵押,作为本次方案项下贷款的担保。目前双方约定以万科企业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抵押,并按过去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的平均交易价格,计算得出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合共316,863,015股股份(「新质押股份」)作为抵押。

    截至本公告日期,万科企业有权控制本公司的660,602,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本公司作为库存股份持有的11,560,200股股份及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3,512,200股股份)约57.12%)的表决权;新质押股份则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上述库存股份及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约27.40%;连同质押股份合共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上述库存股份及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约45.69%。

    上述股份质押并非用作担保本公司的债务或担保本公司的保证或其他责任上的支持,亦不属于上市规则第13.17条的范畴。本次方案本身不会影响万科企业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亦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正常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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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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